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职位为化妆品审查(38100054)、药品注册审查(38100055)、药品生产审查(38100056)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14日上午,医疗器械审查(一)(38100057)、医疗器械审查(二)(38100058)原则上安排在5月14日下午。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305会议室。
三、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和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报考人员自行申报提交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录用资格或予以辞退。可参考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单位(部队)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和递补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疫情防控
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028-86928873
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F053EB5934794D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