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形不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安排
1.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一支黑色墨迹签字笔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3:00-5:00到叙永县人社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人社大楼四楼)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3.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500元左右现金(自备零钞),体检费按实收取。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
(一)考核内容
叙永县气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时间:2021年5月13日—5月21日。
(三)考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1500字左右的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手写)
内容包括:①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居住地、何时毕业于何校、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②家庭主要成员状况(居住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③本人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工作学习情况,报名信息中涉及到的获奖情况,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④本人和直系亲属是否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有失信被执行行为;⑤个人简历(进入高中时起算至今,年对年,月对月,时间不间断);⑥材料结尾请注明:本人承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无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情况,以上材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责任由本人承担。承诺人本人须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2.叙永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附件2)
逾期不按时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请将相关资料于2021年5月21日前交叙永县人社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人社大楼四楼)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3.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于2021年5月21日前联系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完成档案转递。
(1)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叙永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6224058。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或扫描“四川天府健康通”二维码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详见附件3),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体检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下口罩外,体检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考生自备。体检期间,考生要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考生应当排队领取体检通知书,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领取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影响体检,境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满14天后,还须在川内严格落实7天居家医学隔离,并于领取体检通知书当天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日内(5月7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并于领取体检通知书当天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日内(5月7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川,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体检,需持有7日内(5月7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进入体检考生有体温异常(体温≥37.3℃)、持续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有异常的;正在接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等情形的;其他与新冠肺炎有关特殊情形的,请提前与叙永县气象局联系备案,经同意可暂缓体检。有以上情形未主动报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备案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1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830-6223032。
附件1:叙永县气象局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来源: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content_1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