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工作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乐山市职位并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和调剂后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和《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调剂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一楼103教室(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
(四)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按《公告》中资格审查的要求,本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正反页双面打印并贴照片)。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须出具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中入党时间需准确到××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组织印章。
4.担任学生干部的考生,需出具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年××月至××年××月担任何种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副职及以上。担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的,开具担任最高一级学生干部职务的证明),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退役士兵证)。
6.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以及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国家级奖学金等奖励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试工作
面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进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其余环节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乐山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相关考试信息将在该网站上公布。
(四)未尽事宜,请与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3—2487564。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7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