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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现场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表》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能吃苦耐劳,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调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所在岗位职责。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8日(8:30—12:00, 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高县庆符镇兴盛路285号广电大楼3楼313室。电话:0831-5365458)。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开始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不相符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相关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到该比例,则取消该次招聘。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则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岗位实际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相同岗位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7、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相同岗位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所聘岗位属于临聘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标准参照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九、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纪律要求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5230536
十一、本公告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422438
附件:1.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2.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来源:http://www.gaoxian.gov.cn/zwgk/rszk/202104/t20210426_1451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