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4月21日—4月26 日
干部群众若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的,请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及必要的调查线索。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2248457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面向东兴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借用3个月后选调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4月21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