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举报者应署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考调单位设定试用期的,可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举报电话:0830-7233229(县人社局)
附件:拟调人员公示名单.xls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6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