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4号)和《2021年上半年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我县将于2021年4月8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岳池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合格证。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现场确认、发放证书,由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全县统一认定时间:4月8日至8月20日。
网上报名时间段:4月8日至6月20日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0日以后开始报名。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2021年7月12日—7月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携带以下材料到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原件。申请人员仅须完善基本信息和照片粘贴,待体检医院确定后进行体检并出具意见后再提交认定机构。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限四川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装档案袋提交,封面醒目规范注明:报名号、本人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联系电话等内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格检查
体检对象:现场审核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已通过的人员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收费标准:由医院确定并统一收取。
体检公告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发布。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1.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2.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时间拟定为:2021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五、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我县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认定工作安全有效推进,申请人员需做到以下几点。
1.错时错峰在规定时间内到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及认定,尽量减少聚集,相互间须保持在1米以上安全距离。
2.出入认定机构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场所码,若身体异常则待医院确诊健康后方可进入认定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6—5220592
查询网址:http://www.scyc.gov.cn/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婚否 |
|
(相片) 近期2寸免冠彩照 |
|
文化 程度 |
|
民族 |
|
联系电话 |
|
||||
籍 贯 |
|
现 住 址 |
|
||||||
过去病史: 1.你是否患过下列疾病:患过 ∨ 没有患过× 1.1肝炎、肺结核、其他传染病 □ 1.2精神神经疾病 □ 1.3心脏血管疾病 □ 1.4消化系统疾病 □ 1.5肾炎、其他泌尿系统疾病 □ 1.6贫血及血液系统疾病 □ 1.7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 □ 1.8恶性肿瘤 □ 1.9其他慢性病 □ 2.请详细写出所患疾病的病名及目前情况 3.你是否有口吃、听力或其他生理上的缺陷? 我特此申明保证:以上我所填写的内容正确无误。 签名 年 月 日 |
1.以上内容由受检者如实填写。
2.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
3.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或附原疾病证明复印件。
查体部分:
一、内科
血压:mmHg 心率: 次/分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神
其它
医师签名
二、外科
身高:Cm 体重: Kg
浅表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趾足
皮肤
颈部
外生殖器
其他
医师签名:
三、五官科:
1、眼:
裸眼视力:右 左
矫正视力:右矫正度数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
2、耳:
听力:右米 左米
耳疾
3、鼻: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4、其他
外貌异常: 口吃: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血常规小便常规
血糖: 总胆红素:
肝功:ALT AST
总蛋白: 白蛋白:
肾功: 尿素氮肌肝:
1、心电图
医师签名:
2、B超
医师签名:
3、胸部X光片
医师签名:
4、其他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