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面向全省考调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本次考调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入围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出现考调人员均未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岗位,则予以取消。按照上述规定,广安区2021年面向全省考调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共17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调只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1日—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八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审核地点在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503室(广安区北仓路178号);报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审核地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广安区希望街2号)。
(三)资格复审相关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广安区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4.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登记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须提供聘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6.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按时到资格复审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若考生未按时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及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缺额人员递补
按照《公告》相关规定,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缺额,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资格复审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6:00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uanganqu.gov.cn/gaqrmzf/index.shtml)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报考八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复审地点在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503室(广安区北仓路178号);报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复审地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广安区希望街2号)。逾时未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二、面试事宜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办理面试手续,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具体面试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如因疫情防控原因,需调整面试日程的,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请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要求佩戴。
(三)请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如实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资格复审及面试进场前均须出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现场。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组织实施单位报告。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在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弃权。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的基础上,可在备用考场采用视频或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同一组面试考官进行评分。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考试资格,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所有参加本次考调的考生可登陆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uanganqu.gov.cn/gaqrmzf/index.shtml),点击首页“公示公告”栏进入成绩和职位排名查询。
(二)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2226071(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0826-2226499(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此次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826-2237818(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广安区2021年面向全省考调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广安区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日
来源:http://www.guanganqu.gov.cn/gaqrmzf/c100071/2021-03/30/content_7993f528f7f0485c8348fa7b2154fa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