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情况,逾期不再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核实无误的考生予以笔试加分。
监督举报电话:0831-3897070。
附件:筠连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拟加分情况补充汇总表
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序号 |
准考证号 |
可享受加分情况 |
应加分 |
1 |
202101020501 |
2020年4月被筠连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9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
1 |
筠连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拟加分情况补充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