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的有关事宜,为确保本次直接引进事业人员考核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考人员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4号)。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所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2.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审查意见。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经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人选。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不唯分取人。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经研究同意后,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板块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示后出现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注意事项
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来自国内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凭当天本人的防疫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场;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持面试当天7日内(3月2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且无呼吸道异常症状,可进入考场;经现场确认体温异常或者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能参加此次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1年3月23日
来源: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content_28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