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下半年资阳市政法系统第一批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递补进入体检情况
乐至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宣传)职位,职位编码33023175,1人放弃考察,准考证号为3121230302015;安岳县司法局政府法制岗位,职位编码31023049,1人放弃考察,准考证号为3121230103327。
根据职位缺额情况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1人。具体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码 |
考试总成绩 |
职位排名 |
唐旖旎 |
3121230306905 |
乐至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 |
33023175 |
74.19 |
3 |
安岳县司法局政府法制岗位31023049,因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拟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全省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3.18分,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上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反映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并接受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须佩戴口罩。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体检费约500元,考生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
6.参加体检人员若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请事先主动联系报考职位的主管部门,体检当天过时未到且未作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028-26110983)
资阳市人民法院(028-26122720)
资阳市司法局(028-26116725)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