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和人事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经商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按照《四川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执行,具体事项请及时关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二)全年所列计划为我市承担的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层卫生中医药专业、农业系列高级职称,扩权试点县外的中级职称,市级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三)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方式,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新增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评审专业。
(四)其它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上通知执行,我市尚未开展的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程序委托评审。
(五)各县区自行开展的初级职称评审和扩权试点县中级职称评审,可参照本工作计划执行。
(六)在评审权限范围内尚不具备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系列(专业),分别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单位之间、个人委托评审和未按权限委托评审的无效。
(七)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梯次结构、自然减员等实际情况,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全市教师岗位和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年计划分上、下半年开展2次;笔试具体事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除教师岗位外的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市本级全年计划开展2次,与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同步进行。县区全年计划分季度开展4次,招聘公告经县区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报送正式纸质文件,每季度首月报送,公告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公开考核招聘具体事务由各县区或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区公开考核招聘公告须同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计划另行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全年各项计划(见附件)切实做好工作准备。要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方法,通告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及时知晓计划安排,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未按本通知计划时间申报相关工作的,将不予受理。
(二)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执行职称评审和人事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
(三)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广大考生应提前准备,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参加职称评审和人事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职称评审和人事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和省、市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和人事考试培训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未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的,或有其它新增工作安排的,以正式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475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263349;市人事考试中心,3308105。
附件:1.四川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点击下载)
2.广元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点击下载)
3.广元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点击下载)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
来源:http://srsj.cngy.gov.cn/New/Detail/20210304091847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