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1年2月27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泸州市龙马潭区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河学校(龙马潭区陶然路三段125号)。
3.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信网学历证明一式一份;
(4)岗位编码20210101-20210105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上须签“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文件出处单位公章);
(5)龙马潭区内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函一式一份(附件3)。
(6)报名注意事项: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②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③“是否同意调配”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不填写视为“不同意”。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考核测试通知书》,确定进入考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当场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聘的整个过程,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成绩并列的考生予以加试。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公开考核招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生的面试考务费、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实行评聘分开。招聘人员在新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我们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告。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监督电话:0830-251825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同意报考函(区内民办学校考生提供).docx(点击下载)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10日
来源: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5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