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人员
因递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审查安排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7 日下午14:00—16:00。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乐山市司法局办公楼(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205号)421室。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1月19日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下半年乐山市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司法局 0833-2558360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0833-2487564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