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2日09:00至2021年1月26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分段分批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分段分批进行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总分值100分,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得分75分及以上人员,方可根据每个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本公告发布网站:
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站点
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shtml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1 | ||||||||||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招聘 岗位 |
岗位 代码 |
岗位职责 | 招聘 人数 |
工资待遇 | 招聘条件 | 用工形式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1 | 崇州市市委办(文印工作人员) | 1001 | 辅助文印室从事文件校对、排版、印制工作。 | 1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200元;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18-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熟悉office办公软件使用,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有从事文字排版、校对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从事文印等相关工作。 |
2 |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 1002 | 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登记、管理工作。对专业加工服务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负责食品摊贩信息收集和登记、管理工作;协助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备案的受理、发证工作。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信息收集;协助开展有关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巡查工作;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案件查处工作以及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报告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情况及问题;协助对网格员进行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24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18-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与人交流沟通能力,擅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从事3年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同等条件下,有从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等相关工作。 |
3 |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举报员) | 1003 | 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派、回复、归档等工作;负责消费投诉举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管理;协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消费投诉调解工作;完成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200元;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18-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与人交流沟通能力,擅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从事3年及以上受理投诉举报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同等条件下,具有受理举报投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举报投诉受理处置等相关工作。 |
4 | 崇州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文化讲解员) | 1004 | 从事博物馆讲解等相关工作。 | 1 | 工资:每人每月21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20-3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与人交流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口齿伶俐,身高165cm及以上;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博物馆讲解志愿者、经验者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文化体育旅游局从事博物馆讲解等相关工作。 |
5 | 崇州市政法委(智慧中心机房与平台运行员) | 1005 |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网格化基础建设工作,督促指导网格员履行工作职责,对网格员队伍进行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评价;负责梳理汇总网格员收集的社情民意,登记、受理来自热线、网络、媒体等渠道的诉求,及时分流交办到相关单位;承担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管理等具体工作;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大联动微治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承办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3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500元;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18-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本人未受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刑事处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优秀网格员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崇州市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从事机房维护与平台运行等相关工作。 |
6 | 崇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协管员) | 1006 | 从事应急管理协管相关工作 | 2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500元;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18-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学习,具有一定个人和岗位履职能力;自觉遵守考勤、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禁有损政府机关声誉和形象的言行,非因单位派遣,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服从指挥,身体素质好,熟悉计算机系统和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应急管理局从事应急管理协管员相关工作。 |
7 | 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管员) | 1007 | 从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管等相关工作。 | 4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200元;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20-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与人交流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计算机办公操作熟练;同等条件下,从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管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面试成绩分数上加3分(需提供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管等相关工作。 |
8 | 崇州市气象局(气象综合业务人员) | 1008 | 协助开展气象综合业务服务等相关工作。 | 1 | 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500元;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20-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本市服务期满4年未就业的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气象局从事气象综合业务服务等相关工作。 |
9 | 崇州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流动人口协管员) | 1009 | 协助乡镇流管办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录入、维护、传递,信息质量审核,管理考核、指导培训兼职协管员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格化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涉及乡镇:羊马街道) | 1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18-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本市服务期满4年未就业大学生志愿者可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市流管办从事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
10 | 崇州市人社局(窗口服务人员) | 1010 | 从事人社局窗口服务等相关工作。 | 1 |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年6000元,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年底发放; 保险:按国家政策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
18-40周岁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愿意为群众服好务;有较强的与人交流沟通能力,擅于做群众工作;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本市服务期满4年未就业的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取。 | 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崇州市人社局从事窗口服务等相关工作。 |
来源: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2021-01/21/content_a1134b812978452ab9a4cd0535c03b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