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77号遂宁市司法局办公楼政治部(402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林 廖绍平0825-2220786。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面向警院应届毕业生招录面试人员名单
三、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审查时间于2021年1月22日前在遂宁市司法局官网(网址:http://ssfj.suining.gov.cn/)公告。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1年1月25日,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点。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遂宁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生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或面试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网络报名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事项将在遂宁市司法局官网(网址为http://ssfj.suining.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敬请关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8日
来源:http://ssfj.suining.gov.cn/tzgg/-/articles/187605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