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2021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综合楼4楼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准备资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疫情期间健康承诺书(附件6)、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3天内(1月20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2.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同时,按公告要求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21年1月26日18:00。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不清楚的,请向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咨询。咨询电话:0839-3289151。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2020年广元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3.2020年广元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4.2020年广元市司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5.疫情期间健康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9日
来源: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