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面试成绩排序
考核招聘面试成绩排序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要求
(一)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本次考核招聘总成绩。按各职位考生的考核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数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额的,考核分数不得低于70分。考核分数低于70分(不包括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早上7:30前在渠县政府大院内(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19号)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收费标准
体检医院按每位考生38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天、当场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体检,并准备一张两吋证件照。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5.体检时,体检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院医生安排,不得带亲朋进入体检现场,不得擅离体检现场。
6.考生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体检结论之日起2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再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8.根据新冠肺炎防控的要求,请参加体检的考生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通申领“防疫信息码”“四川天府健康通”,体检现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其他事宜
体检结论、考察聘用等有关事宜将及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12007
附件:1.渠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招聘面试成绩排序
2.渠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
来源:http://www.dzrsks.com.cn/newsDetail/6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