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2020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701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2份,另需携带1寸彩色证件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金)。
三、疫情防控须知
1.请广大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无异常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复审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时,应由考生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进入下一招考阶段的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17-3302709)。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4.2020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阶段的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附件:2020年南充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点击下载)
2020年南充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 |||||
姓名 | 性别 | 职位编码 | 招录职位 | 招录单位 | 准考证号 |
莫宜陈 | 男 | 34011065 | 侦查员 |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3406 |
侯波 | 男 | 34011065 | 侦查员 |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 3121110303310 |
李秋香 | 女 | 34011065 | 侦查员 |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4230 |
冉秋洋 | 男 | 34011065 | 侦查员 |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 3121110303405 |
江山 | 男 | 34011066 | 检察官助理(一)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1202 |
欧杨 | 女 | 34011066 | 检察官助理(一)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0605 |
王晓颖 | 女 | 34011066 | 检察官助理(一)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 3121110303418 |
唐茂洲 | 男 | 34011066 | 检察官助理(一)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 3121110400512 |
李奔逊 | 男 | 34011067 | 检察官助理(二)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0607 |
殷晓青 | 女 | 34011067 | 检察官助理(二)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 3121110301530 |
刘宇婧 | 女 | 34011067 | 检察官助理(二) |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 3121110300429 |
张丽昕 | 女 | 34011068 | 检察官助理 |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3509 |
冉星 | 女 | 34011068 | 检察官助理 |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300207 |
伍静梅 | 女 | 34011068 | 检察官助理 |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401926 |
张仪微 | 女 | 34011069 |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 |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4229 |
邵凌霜 | 女 | 34011069 |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 |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401404 |
孙博 | 男 | 34011069 | 司法行政人员(宣传) |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2823 |
杨森 | 男 | 34011070 | 侦查员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401130 |
郑敏 | 男 | 34011070 | 侦查员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2916 |
周益帆 | 男 | 34011070 | 侦查员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 3121110200718 |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5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