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报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招聘单位 |
资格复审单位 |
资格复审地点 |
咨询电话 |
四川宜宾南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宜宾市南溪区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宜宾市南溪区河湖管理处、宜宾市南溪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宜宾市南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宜宾市南溪区投资审计中心、宜宾市南溪区工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宜宾市南溪区委党校 |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大厅7楼) |
0831-3185385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第一中学校、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职业技术学校 |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
0831-3307698 |
宜宾市南溪区卫生计生经费集中核算中心、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宜宾市南溪区卫生健康局 |
南溪区文化路东段39号卫生健康局2楼办公室 |
0831-7856811 |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已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请于1月21日上午(9:00-12:00)到现场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考生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主动提前与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31—3185385),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宜宾或其它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0829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