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28—38106883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拟调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http://www.dp.gov.cn/info/1543/689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