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相关规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将电话通知到每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资格复审人员主动与我委进行联系和咨询。联系人:李晴岚,联系电话:0839-3360045。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于2021年1月6日前到市国资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市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市国资委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费80元。
二、面试相关规定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四)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无异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市国资委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笔试成绩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gzw.cngy.gov.cn/info/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