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正式聘用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考调职位
攀枝花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综合管理岗位九级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5.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试用期、合同协议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 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
5. 在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 21日—2021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与科教科(攀枝花宾馆大门前行50米),联系方式:3332294。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县(区)考生由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市级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考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考调人选。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调人选确定后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可按考核情况择优确定递补人员。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调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调对象进行公示(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卫生健康门户网http://wjw.panzhihua.gov.cn/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注意事项
报名考生严格按照攀枝花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配合门岗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等有关信息方可进入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考生如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应主动报告。
七、此次考调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12—3332963。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与科教科:0812-3332294.
附件:
1.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xls
2.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http://www.pxrc.com.cn/Article/Content/e7233465-a5da-4877-bc60-426d1b2385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