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录名额,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7:40前到达体检医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工作人员将于体检当日早上7:00短信告知体检医院。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6.体检当天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点。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要求
1.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3.体检当天请带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2寸,底色不限),近视考生请自行佩戴合适的眼镜。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460元/人,自备现金),当天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附件: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http://lsz.e21cn.com/newsDetail/19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