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件1);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贪污、受贿等经济原因受到处分的;正在处分影响期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行业禁止性规定影响期内的人员;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未经原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薪资待遇
详见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24: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并打包发送至邮箱1561674582@qq.com。压缩包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如:××公司副总经理—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需完整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蓝底);
5.任职、职称等文件、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入职前提供)。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成员按招聘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对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考试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五)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带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执行。若达不到开考条件,本公告报名时间延长,具体事宜以公司通知为准。若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小组资格审查和初步考察,报考人员中确有优秀人才,可以通知开考。
3.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实际操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
2.人员确定。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如在面试之前遇参考人员明确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二)体检在县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考录用资格。
九、录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公司进行聘用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我公司报到,聘用3年(含试用期6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考察试用环节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26-2675511(王燕华)
监督电话:0826-2676611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恒新公司职位需求表
广安恒新双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0-12/10/content_9127b15352dc486ab2f57bc3363935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