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的说明: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岁”指1984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79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50周岁”指1969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关于“宜宾市户籍”或“珙县户籍或在珙县工作”的说明: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各县区或珙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市、县外院校就读的宜宾市各县区或珙县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各县区或珙县的)。报名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在珙县辖区范围内工作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珙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南段62号,珙县民政局靠金龙街一侧底楼)。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岗位(二)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由社区出具证明,并由乡镇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的意见。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⑤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实行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为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为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布。体检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牵头组织考察,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岗位选择
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宜宾市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宜社改办〔2020〕1号)中明确的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候考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及招聘过程中涉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珙县人力资源市场0831—4039667、0831—4011972
附件:1.珙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1
珙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岗位条件 |
招聘岗位 |
招聘范围 |
1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
20200101 |
4 |
(1)18-35周岁;(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巡场镇1名(杉木树社区1名),洛表镇1名(南园社区),孝儿镇2名(宁泰社区)。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在珙县社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宜宾市户籍 |
2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 |
20200102 |
12 |
(1)18-40周岁;(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①未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身份的珙县社区工作人员;②在2020年珙县社区建制调整改革中调减的社区其他人员;③珙县城镇社区现任居民小组长;④珙县城镇社区网格员;⑤珙县全职城市基层党建指导员。(①类和②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
巡场镇8名(新桥社区2名、龙祥社区1名、南井社区1名、安民社区2名、桂花坳社区1名、杉木树社区1名),上罗镇1名(榕泉社区),洛表镇1名(南园社区),王家镇1名(花田社区),底洞镇1名(圣浦社区)。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在珙县社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
珙县户籍或在珙县工作 |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0639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