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一)北川中学: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1名、物理3名、生物1名。
(二)职业中学:音乐1名、汽修1名、心理学1名、数学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北川中学: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院校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须就读大学(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公费师范生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为2021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职业中学:2021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学教师可为相应专业的国家中级及以上职业等级证书);
4.愿意在北川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1年)以上;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其他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5. 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时间及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招就处。
2.华中师范大学
(1)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就处。
3.四川师范大学
(1)时间:2020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就处。
4.西华师范大学
(1)时间:2020年 12 月 4 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招就处。
5.四川音乐学院
(1)时间:2020年12月3日下午3:00至5:00。
(2)地点:四川音乐学院。
(二)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上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应聘者认为能证明本人成绩及能力的其它材料。
注:因材料不符而被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考核小组负责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面试。
(五)考核
考核小组负责进行现场考核: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采取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面试占30%。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签订协议
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由招聘学校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为高校现场考核招聘,前一考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考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四、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考核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委)
附表: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