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1人。(岗位要求见南充市顺庆区信访局20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表)
(二)招聘范围:具有南充市顺庆区户籍且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请于11月16日至11月18日前到南充市顺庆区信访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25号),并携带以下资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3.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需复印2、3、5、6、7页);
4. 其他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结果在11月19日前公布。
(三)公示
用人单位对开发岗位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招聘结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
(四)聘用
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当月内在区就业局完成备案。
三、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应按月按时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水平由双方协商一致,但不得低于南充市最低工作标准。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费。区就业局对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我区现目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 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2. 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3. 已经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就业的;
4. 群众举报经核实属实的;
5. 受过刑事处罚的;
6. 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享受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的。
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充市顺庆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南充市顺庆区信访局
2020年11月16日
来源:http://www.shunqing.gov.cn/t/113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