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0年郫都区公开招聘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他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居)委员会主任岗位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5、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三)部分岗位的报考条件:
1、报考面向成都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郫都区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成都市退役大学生士兵:①从成都市应征入伍;②应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③应征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④截止2020年11月19日尚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服务郫都区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郫都区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且截止2020年11月19日尚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11月19日09:00:00至12月1日17:00
网上缴费:2020年11月19日09:00至12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登陆报名网站:请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号码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个人头像并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四)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 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信息填报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机关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应聘人员应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报名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在2020年12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二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1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index.do)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12月4日通过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2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2、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政策。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730室)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相关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学历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国民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笔试成绩于2020年12月31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确因笔试参考人数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与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资格审查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适当延长毕业时间的毕业生提供高校出具的相关规定证明材料原件(须在规定时间内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未按要求交验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自动放弃)、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书(表);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7、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9、报考面向成都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郫都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郫都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号)、任职情况及年限、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表现等。证明材料须经区委社治委确认并盖章。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与递补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资格审查结束的次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招聘岗位调减情况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体检结果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招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郫都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九、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8-87825198。
十、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本公告由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咨询解释,咨询电话:028-8793124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附件:2020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招聘公共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29/2020-11/16/content_231fd143e3c54a6dac99933ea3ea99a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