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高层次教育人才4名(2020年11月30日前在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任职任教的除外)。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22日24:00
2.网络初审:
2020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须先自行下载并填报《成都市新津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证书(或者省特级教师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343877297@qq.com
(三)网络初审
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网络报名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结合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以邮件的方式回复至报名者邮箱,初审合格者进入原件校验环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
此次招聘为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原件校验
初审合格者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须到现场签名),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证书(或者省特级教师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带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的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原件校验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逾期未参加校验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原件校验时间:2020年11月28日09:00至17:00。
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503室(成都市新津区太康西路96号)。
(二)考核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2.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布。
五、体检
各岗位按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事项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告。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程序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个人档案并向单位报到。对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未按时限报到的人员,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6年内不得申请调(流)动。
九、待遇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培育专项奖励。符合《关于印发〈新津县引进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才〔2019〕4号)要求的,可享受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培育专项奖励,最高40万元。
(二)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补贴。符合《关于印发〈新津县引进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才〔2019〕4号)要求的,可享受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补贴,最高2.5万元/年。
十、咨询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7033(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511600(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参加原件校验和考核时,需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附件:
附件1:成都市新津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点击下载)
附件2:成都市新津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编办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36/2020-11/13/content_b4ddb41ccae748b190b7bdd1fda46c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