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成都市消防员招录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所有体格检查(含复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入闱时间
2020年11月10日8:30前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地点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四、联系方式
消防救援队伍:王老师 028-85358032
森林消防队伍:周老师 18781949577
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五、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佩戴口罩。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和心理测试参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名单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出发时间和路线,确保按时到达考核现场。
(二)为保证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考生入场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8:30前,届时迟到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补考。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顺利开展,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全体参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参考人员赴成都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参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按疫情防控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核,结束后参考人员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若诊断结果为一般发热、咳嗽,可正常参加后续考核;若诊断结果为疑似、确诊病例或需隔离观察,由此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考核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为避免影响考核,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面试和心理测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五)面试和心理测试期间,参考人员要自觉维护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报考者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参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0年度成都市消防员招录面试和心理测试参考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成都市消防员招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