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计划
市州 数量 类别 |
合计 |
消防救援 |
森林消防 |
消防救援 |
森林消防 |
||||
社会青年 |
退役士兵 |
高校应届毕业生 |
社会青年 |
退役士兵 |
高校应届毕业生 |
||||
合计 |
38 |
30 |
8 |
8 |
16 |
6 |
2 |
3 |
3 |
绵阳市 |
38 |
30 |
8 |
8 |
16 |
6 |
2 |
3 |
3 |
二、录用原则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0年第4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要求,录用原则如下:
一、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合格的直接录用(如合格人数多于招录计划,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急需专业优先。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根据“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按照报考身份类别分别排名,并按计划依次录用。
五、成绩排名在招录计划内和考核测试合格直接录用的,不得申请调剂。
六、报考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内“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出现缺额时,经个人申请、市招录办批准后,按照报考本市同队伍内社会青年和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剂补充退役士兵、社会青年调剂补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原则,依据成绩排名分类按计划依次调剂补充录用。
七、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中一支队伍内“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现缺额,且在本市同队伍报考对象内无社会青年和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剂补充时,经个人申请、市招录办批准后,按照从报考本市另一支队伍的社会青年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中进行同类调剂补充,无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剂补充时从社会青年中调剂补充的原则,依据成绩排名分类按计划依次调剂补充录用。
绵阳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