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20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要求,现将罗波乡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选调考生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5:1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可放宽到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姓名 |
职位编码 |
选调职位 |
笔试成绩 |
名次 |
李贵美 |
2002200100126 |
2020017 |
70 |
1 |
胡碧连 |
2002200100202 |
2020017 |
70 |
1 |
李川 |
2002200100203 |
2020017 |
69.5 |
3 |
彭庆林 |
2002200100204 |
2020017 |
68.5 |
4 |
黎静 |
2002200100122 |
2020017 |
66.5 |
5 |
温贸云 |
2002200100125 |
2020017 |
66.5 |
5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1月6日(09: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青神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青神县大西街8号)
联系人:易思,咨询电话:3881906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需持《2020年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选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选调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