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果
1.李佳(报考职位四,准考证号8071214106809)体检结论为进一步检查;
2.刘筝 (报考职位八,准考证号8071214304714)体检结论为合格。
二、进一步检查时间及地点
按照体检医院要求,进一步检查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日早上8:30前自行前往四川省科学城医院体检中心集中。详细地址:绵阳市绵山路64号。
三、参加检查考生须注意的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食用油腻、多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在体检当天可能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检查的考生须于体检当日自行前往体检医院,绵阳市委组织部不再统一组织前往,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16-2531499。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