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人员名单
考生 姓名 |
准考证号 |
排名 |
备注 |
曹佳伟 |
20201017008 |
6 |
进入递补体检考察 |
杨杰 |
20201017010 |
7 |
进入递补体检考察 |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地点: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早上8:30,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绵阳市游仙区剑南东段190号)统一集合。迟到10分钟或未到指定地点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收费:考生自费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或体检工作人员反映。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消毒、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
(五)复检及递补
1.根据《公告》规定,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绵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