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营山县内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严格自律,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4.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如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与个人人事档案认定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以人事档案认定时间为准)。
5.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工作年限:营山县内外机关单位在编在职满1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中、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 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 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不能流动的。
6. 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适宜报名的。
三、选调方式程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08:30至11月15日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选调者可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shan.gov.cn)下载《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填报。
咨询和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联系电话:0817-6891283,17828791022;
联系人:杨惠婷(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报名邮箱:415259994@qq.com。
3.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至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注:以“所在单位+姓名”命名)。
4. 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4)学历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在某一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三)考察考核考试
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选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四)确定人选
考察、考核、考试合格的,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考察考核考试,若无合格人选,不确定选调人选。确定人选方式为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
(五)体检
组织拟选调人选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进行试用。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
(七)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八)调入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调入人员家属在营山县外工作,若有意愿且符合调动条件的可报请商调营山)。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工作由营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7-8286617。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选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察、考核、考试、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