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职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3:00至10月30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应聘者登陆(http://cdgx.renruihr.com/index),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点击报名链接,网上填写提交报名简历,并按要求进行视频答题。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为强化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将根据资格初审和视频答题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30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
(三)资格复审。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3的比例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籍证明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gxzp@renruihr.com),接受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公文写作部分的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人瑞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代为解释。
咨询电话:19136289852、19136286735、19136285671
监督电话:0835-8517273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岗位情况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
审判辅助岗 |
3 |
审判辅助 |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20年10月26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本科专业:法学(030101K)专业;研究生专业:法学一级学科(0301)、法律硕士(0351); 5.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