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具体岗位详见《雁江区2020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考生的专业须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名称相同。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现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请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所有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同;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及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且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或不予聘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岗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含10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31日);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雁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0年10月31日08:30-17:00止。
3.报名地址。
(1)现场报名:西南医科大学忠山校区迎辉楼2楼
雁江区人民医院(联系人:王蓓,联系电话:13558930807)
雁江区中医医院(联系人:侯锡斌,联系电话:18982989099)
雁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18982962700)
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8982988099)
雁江区丹山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吴忠明;联系电话:18080558533)
雁江区伍隍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15775112835)
雁江区中和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何琼英;联系电话:15308366013)
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罗海福;联系电话:13118413028 )
雁江区老君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18081698566)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1)一份(贴上照片),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西南医科大学忠山校区迎辉楼2楼参加资格审查。
不能提供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并承诺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如在规定时间未提供相应的证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11月1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考生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低于60分,认定为不合格,不再确定为选聘对象。
五、签约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合同》,同时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凡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雁江区卫生健康局提供完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雁江区卫生健康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雁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
八、公示
对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江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周年方可流(调)动。
十、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雁江区在编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按规定享有住房和生活资助。
十一、防疫要求
1.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现场报名前及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应聘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或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雁江区纪委监察委、雁江区委组织部全程监督下,坚持条件,秉公办事,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雁江区卫生健康局、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028-26920552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察委:028-26920618
附件:1.雁江区2020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2.雁江区2020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