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金永健 |
职位(五) |
8071214003809 |
70.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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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汤钦 |
职位(九) |
8071214700424 |
72.7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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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杜诗琦 |
职位(二十) |
8071214106402 |
70.2 |
8 |
|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早上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7:3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防疫健康信息码”和2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2号楼413室)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体检交费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