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一)笔试人员:报考普通岗位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及报考专业技能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
(二)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西路二段268号)
二、专业技能考试
(一)考试人员:报考专业技能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下午14:30—17:00。
(三)考试地点:眉山市公安局院内(原辅警公招报名处,参考考生统一从东坡区文定街340号市公安局侧门进入)
三、其他事项
全体考生于2020年10月17日上午8:10前到达考点,8:
30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室;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于下午14:10前到达专业技能考点,14:30由各专业的监考人员统一组织考试。上午9:30(下午14:30)封闭考场,考生两证不齐或迟到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准入场。请认真阅读《考试规则》(附件3),并严格遵守。
2020年10月17日参加笔试及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67539。
特此公告。
附件:1.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人员名单
2.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3.考试规则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3
考试规则
应试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考试规则:
一、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二、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五、试卷发放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客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写,未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