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若其后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二、招聘岗位
共计20个岗位:其中初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小学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三、报到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报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和财务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4-10室,联系电话0816-4823643)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考生面试前下载《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音、体、美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音、体、美学科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面试成绩和体检等具体事项面试结束后在北川政务网(www.beichuan.gov.cn)公告。
五、体检
(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北川政务网(www.beichuan.gov.cn)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北川政务网(www.beichuan.gov.cn)公布。
六、征集志愿
首次组织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还存在岗位空缺,将组织征集志愿,满足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要求的,可以调整岗位征集志愿,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具有笔试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所有考生中进行调剂,其中两类人员除外:一类是参加面试考核后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另外一类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的岗前培训由县教体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县教体局另行通知。
八、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后,拟聘的特岗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县教体局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由县教体局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九、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
(二)本次招聘有关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北川政务网(www.beichua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北川政务网(www.beichuan.gov.cn)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请考生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考生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招聘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4823643(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