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以下简称粮储四川局)通知考生本人。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体检,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体检的,应向粮储四川局提交《延迟体检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体检。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粮储四川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同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咨询方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8-86673592
附件: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汇总表
2.延迟体检申请书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