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参加体检人员共12人,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安排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20年9月8日上午8:10前到纳溪区政府大楼三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务必通过微信关注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注册领取防疫健康信息码。体检前需扫描防疫健康信息码,防疫健康信息码未见异常的方可参加体检(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二)考生在体检前如有发热、持续咳嗽等症状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有异常请以电话方式提前如实告知纳溪区考试中心,经同意后可暂缓体检。
(三)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有携带的,必须在体检签到时统一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
(七)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为400元。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其他
(一)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 0830-4212407(区考试中心)
附件:1.纳溪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