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省统计局电话通知本人。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参加体检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由医院收取)。
(五)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统计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联系人:马秋雯,联系电话:028-87045920
特此公告。
附:《四川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