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职位编码 |
单位 |
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11030201 |
阆中市金垭镇卫生院 |
药剂 |
7081110202625 |
赵婧 |
11030201 |
阆中市金垭镇卫生院 |
药剂 |
7081110103414 |
柴浚 |
11030201 |
阆中市金垭镇卫生院 |
药剂 |
7081110203826 |
赵丹 |
11030301 |
阆中市双龙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7081110101718 |
赵潮阳 |
11030301 |
阆中市双龙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7081110101624 |
王倩 |
11030301 |
阆中市双龙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7081110100330 |
席攀波 |
11030401 |
阆中市西山卫生院 |
中医 |
7081110202725 |
郑港生 |
11030401 |
阆中市西山卫生院 |
中医 |
7081110202810 |
张强 |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20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在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606室)进行。因复审未通过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成绩递补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程序。
受疫情影响,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须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
本人未到场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一)《四川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1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带上面试所需材料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募后续事项将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布(网址:http://www.langzhong.gov.cn/);
2.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等环节影响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募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17-6363600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