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楼事业单位管理股(202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泸县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中的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确有特殊原因,如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资格复审当天不能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或资格复审前三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或考生个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当天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代替其参加资格复审,但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需签字盖手印并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入场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资格复审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持:《四川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学历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为准;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且有递补对象的,由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复审对象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30-8192892
附件:泸县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