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热爱仲裁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是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31日下午18:00。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或邮寄报送纸质、电子邮件方式将身份信息、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拟聘任仲裁员申请表三份送交至雅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雅安市雨城区上坝路104号)。
四、聘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依其提交的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雅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条件进行审查。
(二)雅安仲裁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本会仲裁员队伍整体专业布局、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人选进行聘任,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
公告事宜如需咨询可向我委联系:
联系人:杨雪莉
联系电话:0835-2222070
电子邮箱:1412325958@qq.com
附件:拟聘任仲裁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雅安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