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辅警将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10名勤务辅警,限男性。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职位情况详见《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限宜宾市户籍或者居住地为宜宾市的(以户籍簿或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所在户籍地为准,现居住地在宜宾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之后,200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有公安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4.报考勤务辅警的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文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净身高不低于165cm。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被解聘、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以上优先招聘条件在体检、政审递补环节体现)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 “两海”示范区分局(分局位于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小桥街23号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西大门附近)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其中,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提示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在以后的考试、体检等环节中均会用到。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为1000米跑。所有项目的测评次数均只有1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具体测评标准见下表:
项目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男子勤务职位
≤4分25秒
≤4分35秒
体能测评成绩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的3天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时间、地点及结果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二)面试。按照报考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按体能测评所用时间从少到多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的体能测评用时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由写作能力测试和应变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写作能力测试分值占面试总成绩的30%,应变能力测试分值占面试总成绩的70%。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对于达不到1:3的职位,所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六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的通知。
六、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4616906
监督电话:0831-4613506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点击下载)
2.(样表)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