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职位性质
此次招聘纳溪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人员3名,均属临聘人员,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并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行为。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服从组织上的工作安排。
(六)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有吸毒史、有纹身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具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二)报名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委宣传部(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1段199号群团办公楼四层)。
联系人:唐莎,联系电话:0830-4292467、13458729551。
(三)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聘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1寸免冠照2张,提交《泸州市纳溪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此次招聘方式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区委宣传部将提前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将在面试结束后1周内电话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宣传部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审查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岗位要求;调查应聘人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应聘条件但德才表现差、有违纪违法记录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如有递补对象,由区委宣传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将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92467)。
八、签约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拟聘人员,按照《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泸纳委办发〔2019〕15号)享受机关单位临聘人员待遇,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公告由纳溪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三)其他有关事项将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rszk2)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不关注网站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 件: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