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泸州市职位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29日15:00-18:00时。
2.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楼(泸州市龙马潭区一环路龙马大道一段70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四川省 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原因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贴照片)。
2.考生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或生源地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退役士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6.获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9月5日。
(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8月2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按规定到达考场(资格审查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资格审查、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缴费及其它有关事宜
1.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进行面试报名,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体检等有关事宜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 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4.未尽事宜,请与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30-3193359)。
附件:泸州市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